人过二五,恋爱太迟,变态太早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7-06-02 11:20:48

  回到家,我总会被一些语言和询问强制性地拉到镜子前,端详:什么时候我开始沦为“待处理”品的?我最喜欢家里浴室的镜子,不知道为什么,我总觉得那个镜子里的我最漂亮,别的镜子照出来都有点歪瓜劣枣。
    往往是看一分钟后,自我得到满足,信心增长。但是爸妈和身边的阿姨似乎不那么认为,连同“小楼”邻居那十岁的小姑娘都会问:“你那么老了,怎么还没有男朋友呀?是不是嫁不出去了?”
    我告诉她:“要男人做什么啊?”这样的话回答一次后就不这么说了,担心给她幼小的童年造成阴影——早先他看我的《红粉女郎》就被我制止我,感情这个东西太早慧了一定是坏事情。
 
    后来和家里协商,三年内不要问我感情问题,我要专心做我的事情。看着两个老人欲言又止,是有点于心不忍,可是,现在我才来说什么“恋爱”,听上去是有点不着谱。
    我现在工作的“小楼”是一个容易酝酿和制造感情的地方,但那和我没有关系,看见感情来了又走,看都看够了,越看越白,还说什么恋爱?写两性,似乎我很懂男女之事,其实吃猪肉和看猪跑永远是两回子事,倒是看猪跑多了,可能看见猪肉有点反胃;更重要的是,现在的时间和情况下恋爱,是个机会成本很高的事情,不成功则成仁。问题在于,何为成功?结婚还是痛快爱一场?前者?似乎我又还没年龄大到非结婚的地步,爱?听上去是不错的,后果谁负责?自己吗,有那功夫,还是绣绣花,养养草,和小狗培养一下感情比较好。毕竟已经不是年方二八,还豆蔻怀春。
    可以不恋爱,但至少别变态
    恋爱中的人大多变态,也就不再追究,但有的人在非恋爱状态下就开始变态了。表现为:对一个已经无爱的白眼狼呼天喊地,寻死觅活;三十高龄了还来点暗恋或者暗示;想结婚想到是男人就行,女人就可;对艳遇红颜知己一类高投入低产出产品,朝思暮想;满脑子回忆,隔三岔五就翻出来折磨自己一下……
     有情好过无情,有爱胜过无爱,可是如果情爱对于自己是折磨,那不如放弃好了。
    
      25,这样的一个时间界定或许早了点,可是社会现实如此。就算来场恋爱,恐怕很多人也是抱着壮士的心态来进行:要么过把瘾就死,要么“动我就结婚”,这感情一到极端,就从保温箱里拿出来了。囫囵吃了了事,不然靠两个人的爱情热度维护着?不死才怪。
      恋爱是可以不谈的,没什么问题,但是自己的态度还是要端正。被人伤,被感情伤总还有点可以回忆的,还有这么个过程,有痛,说明之前有过甜蜜的爱。不要自己拿着刀解决掉自己。25,来谈变态,似乎又太早。
 
      生活总如此,回头时时光飞逝,前看时度日如年。
      感情路却反过来,前看时鲜花铺路,回望时残尸无数。
     

TAG: 变态 恋爱 太迟 太早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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