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何以成为盗版书第一大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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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7-06-14 15:22:29
什么叫畅销书?字典和法律上都没有定义。西方一般认为不到五百万册不叫畅销书。对于中国图书业这指标太高了,恐怕还要降低一点。但是如果不限于一个年度,就长销书多年销售的总量而论,指标定在五百万也不为过。因为来做演讲太匆忙,检索不细,年代久远的就不谈了,比如《三国演义》、《莎士比亚戏剧集》。年代比较近的,《哈里波特》的多卷本全球一共卖了2亿册。《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》全球1亿册,中国一百万册。《納尼亚传奇》全球8000万册,《麦田的守望者》全球6000万册,《昆虫记》全球3000万册,《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》全球1800万册。以上数量是近几年的积累。接着说年度销量,2003年《达芬奇的密码》全球1700万册,中国40万册,《哈里波特6》(简称哈六)1300万册,它为了营销的效果,全球同步上市,有一本美国的儿童图书《滑坡》首印100万册,2003年美国排第五的《希拉里自传》首印100万册。再说说作者个人的畅销数量。中国读者比较熟悉的,销量并非最大的阿瑟·黑利,其作品包括《大饭店》、《航空港》、《汽车城》,很多种书,总印数1.6亿册,估计每种500万册。日本2003年排行榜第一《傻瓜的围墙》7个月205万册。 比较而言,中国的畅销书实在是小儿科。叶轻舟的《畅销书》(2005)从权威统计中检索了2000—2004年五年中国内市场上最畅销的36本书,其中外版书的中译本占了24种,本土的著作12种。就是说,五年来中国市场上的畅销书中,外版书占了全部种类的三分之二。外版书中卖得好的能达到200万册。《致加西亚的信》国内销200万册,《高效人士》100万册。本土作者的12种畅销书中6种销售达到百万册,这六种图书是《细节决定胜负》,《水煮三国》,《幻城》,我们北京社的《登上健康快车》,《哈佛女孩》,《三重门》。其余六种50万册至70万册。就是说,我们五年中只有六种图书突破了百万册。平均每年能有一种图书销售达到百万册。美国大概每年能有十种图书达到百万册。如果比较一本长销书多年积累的销售量我们就更不行了。
为什么国外的畅销书搞得这么好,我们要差很多?原因值得出版界人士深入思考,这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,关系到出版人活得好,活得坏。前面说到的中国人口中读者稀薄,也可以算原因之一。但不是主要原因。因为中国人个性不强,好从众,人家做什么你也愿意跟随,如此性格应该有助于畅销书的形成。畅销书没有搞成的第一原因是盗版。在国外盗版是犯罪,要受到制裁,盗版的事情很少。国内每年盗版的书有多少种?共多少册?对全国出版界危害这么大的问题,我没见到过深入的调查研究。我从《出版年鉴》中看到邬书林先生的文章,他举了两个数字可以帮助我们做一点判断。他说,1985年国内生产加上进口的印刷纸张共230万吨,而我们合法的出版物共用纸张196万吨,之间的差口是内部读物和盗版书,数量很小,仅占印刷纸张的15%。我查了2003年的《造纸年鉴》,要比邬书林提供的2003年的数字更准确,该年我们生产以及进口的印刷纸张973万吨,而正式出版物用纸419.6万吨,占纸张总数的43%,57%干别的了,我们可以推断盗版书很多很多,但是到底有多少,推断不了。因为这里面有几种成分,可能正式出版物统计得不齐全,还有些内部读物,政府文件,可能书商合作出书统计的也不会齐全,其他大概就是盗版了。盗版到底有多少,现在还搞不清楚。
盗版现象有两大危害。首先是直接的危害,侵犯了出版社和作者的利益,剥夺了他们本该赚取的利润,这是直接的,引起人们愤怒的。有的人极为愤怒,比如余秋雨同志,还有的看得淡一些,自己花钱搜集,见了就买,比如贾平凹同志。盗版还有另一个危害,其实更大。它扼杀了出版社大投入做畅销书的雄心和抱负,不敢前期投入太大,投入太大可能销的不错,但不是我销的,是盗版者搭便车。因为有人在掣肘,在占便宜,你搞不出畅销书。你的保密工作要做的非常好,要猛然上市,还要做证伪标志,可能还是竹篮打水。没有盗版的国家的情形和我们完全不一样,你看他们的前期投入,大太多了。举例来说,美国出版商预付希拉里800万美元的稿费,售后重新结账。我们的出版商预付一百万人民币试试。人家为了搞一本畅销书总不能只做争夺作者这一件事情吧,前期的诸项工作都要大投入。盗版导致的结果是我们没有了雄心,我们这里没有大制作和畅销书,我们没有人家那么大的预期和干劲。我们不敢预期,因为其潜在的销量和我们没有关系。不敢预期,激励从何而来呢?
盗版对出版业的伤害太大。怎么办?我们先是盗外国人的版。外国的书商和作者通过他们的政府向我们国家抗议,它们的总统一回两回和中国政府谈,乃至现在我们出外版书必须购买版权。这事情没有给我们启示吗?领导人是我们自己的,外家人来抗议都可以奏效,我们怎么不和自己的管理者去诉苦、抗议呢?你要保护我们的版权啊,盗版盛行可不行呀,您是老板。我们有过什么抗议?我听过老余抗议,在社会上还不受待见,认为他挣这么多钱了。连我都觉得老贾姿态高,你也管不了还发什么牢骚。但是如果大家都像老余一样发牢骚,是不是就能够作用于我们的管理者了。我尤其是没听到出版社像老余这样大发牢骚。怎么回事呢?原因有两个。其一,钱不直接是你的,你不心疼。要是出版社是你家开的,这本书能印100万册,70万册让别人拿走了,你能善罢甘休?现在的出版社也痛心疾首,但钱不上你的,还是不一样。看老余多心疼啊。为什么国外打击盗版力度这么大?因为出版社有主,姓张姓李。其二,我们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版权局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,它直接领导出版社,同时又负责打击盗版。上司的工作不到位,下级哪里敢批评和抗议,更不可能诉诸法律。如果不是自己的上司负责打击盗版,恐怕出版社早就强烈抗议了。
于是要向打击盗版的职能部门施加压力和督促,就只有两途可走。其一是专设一个打击盗版的机构,它不属于出版总署,即不是出版社的上级机关。这样出版社在敦促打击盗版时腰杆就硬了。其二,眼下出版社不敢出面敦促职能机构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,只好由作者们出场。我们不必骂盗版者,只要有空子可钻,就必然会出现这种社会角色。要骂的是管理者,为什么有这么大的空子可钻,他们在打击盗版上做了什么。大家在感觉上可能觉得老贾的行为顺眼,但是从理性上判断老余的行为更可取。我以为,那些遭到严重盗版的作家:余秋雨、贾平凹、易中天、王朔、章诒和,等等,应该联合起来,状告国家版权局:打击盗版不力就是犯渎职罪。
打击盗版难度如何?我以为非常容易。打击盗版要比打击别的犯罪容易得多。为什么这么讲?别的犯罪过程转瞬即逝,几秒钟,几分钟,就结束了,留下的只是点滴痕迹。盗版犯罪不是这样,盗版的书,一个月,两个月,三个月,一直在那里卖啊,犯罪过程一直持续。管理者打击不了?那是渎职罪。发现卖的书不是正版的,叫卖书的到局子来一趟。你是犯罪的末端,不说你有多大罪过,但是你必须说清楚你是哪里进的书,不然你走不了。接着就把上家叫来,这书是你给他的?是你印的还是哪来的?这事如果在公安局立案,派二流、三流的公安人员出场就行了,不用派老奸巨猾的侦察员。这是比较容易的事情,怎么就治不了呢?没人要治。你的书被盗版,你要治吗?你自己都不说话,政府凭什么管,它有那么多事情呢。当然政府不是没有责任,和国际都接轨了,自己家里的事情为什么管不好。不清楚严重性?那怎么美国人的事情都帮助解决了。我还要说一点,办事是要有成本的,公安局协助办事要有开销的,他们的经费是有限的。而这事情是我们出版社的利益,我们可以一同出钱嘛,缴纳的税不够可以追加,但打击盗版要专款专用。第一这事情不难杜绝,第二成本可以出版社来解决。大家都要掏钱,谁也不能搭便车。我们要有行业协会。由行业协会向管理者呼吁,你要管,不然是渎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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